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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发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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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心有些为难。

    林微夏从小就讨厌吃蛋黄,但姑妈每次都会让她吃掉,厉声训斥她,家里条件本来就不好,多了一张嘴吃饭,不要浪费粮食。

    所以每次林微夏都是硬着头皮把蛋黄吃下去,后来她也学会了强迫自己要习惯不喜欢的东西。

    犹豫了半天,皱着眉想把蛋黄吃掉时,一只修长骨节清晰的手伸了过来,把林微夏掌心的蛋黄塞进嘴里,漫不经心地说:

    “以后不想吃的都给你男朋友。”

    心底涌进一股暖流,林微夏垂下眼没有看他,掩去眼底的情绪,说道:“嗯。”

    班盛咀嚼完食物后,手里拿着调羹慢悠悠地往嘴里送了一口粥,顿了顿,原本放松的表情变得一瞬间门僵硬。

    “怎么了?不好吃吗?”林微夏神色疑惑地问他。

    班盛摇头,脸颊抽动了一下,看得出他无声地咬了后槽牙,散漫地笑笑:“没。”

    然后林微夏盯着班盛,看到他面不改色地把碗里的粥都喝完了,才把碗收走。

    周三下午,南江市民纷纷收到气象局的电话,说今明两天有台风来袭,请各单位和学校注意作业。高航嚎了一嗓子,说道:“再不下雨,我他妈要热成灰了。”

    “陪我去商场买点东西。”林微夏说道。

    高航放下手里的篮球,认命地跟过去,应道:“行吧,让苦力小高为您服务。”

    林微喜站在玄关处拿帽子的时候收到班盛的短信,说是他在外面有点事,让她傍晚去他家找份文件拍个照发给他。

    林微夏回了个“好”。

    来到商场,林微夏挑了大半天才选一个肩颈仪给姑妈,又买了点日用品。逛到后面,高航嚎着要去喝奶茶。

    林微夏推开甜品店的门,冷气扑面打过来,高航立刻跑去沙发坐着玩起了游戏。她拿着手机站在收银台前抬眼看着易拉宝上写的新品推荐,在思考点什么奶茶。

    正在思考之际,一道熟悉又陌生的声音插过来:“林微夏?”

    林微夏顺着声音的来源对上一张隐隐熟悉的脸,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名字,对方也不介意,立刻说道:

    “我啊,钟亮豪啊,高一咱俩一个班的。”

    “哦,记得了。”林微夏想起来这个人,确实是她的高一同学。

    两人寒暄了几句后,钟亮豪接过服务员递过来的两杯水果茶想起什么,说道:“对了,你跟那个深高的班盛怎么样了,他追到你了吗?”

    “啊,你怎么知道我跟他——”琥珀色的瞳孔一闪过的惊诧。

    ……

    黄昏倾降,像糖果店被打翻的糖浆,浓重的色彩铺在柔软的天空上。林微夏来到班盛家,按照他的指示去了书房,找到那份贴有蓝色标签的文件一页一页地拍了照,然后发给他。

    班盛家大,但也空荡荡的,林微夏走出去,发现苹果绿的庭院里栽了一丛仙人掌,好像就是班盛当初强行从她怀里抢走的那盆绿植。

    竟然还存活着。

    班盛把仙人掌移植到了地上,牢牢地扎根于地上,让它受到了大地和太阳的保护。仙人掌叶身变得肥厚,且衍生了更多的小仙人掌。

    林微夏觉得惊喜,找来庭院里的浇花水管把仙人掌还有周围的绿植都浇了一遍,因为工程量大加上她浇得过于专注,很快弄湿了身上的裙子,还出了一身汗。

    浇完后,林微夏回到别墅,上了一楼,去了班盛房间门找了他的一件体恤和运动裤,去浴室洗澡去了。

    林微夏拿了一条他的毛巾擦着湿发,没在浴室看到有吹风机,只得出来找,她弯着腰拉开一个又一个抽屉,终于在最底部看见白色的吹风机。

    蹲下来,林微夏刚想去拿那个吹风机,视线无意扫到旁边的一个四四方方的盒子,顿住,拿出来打开一看。

    盒子里面躺着一枚脱了漆的猫咪发夹,十一张陈旧的借书卡,上面是她的笔迹:高一(一)班林微夏,借阅高木彬光《刺青杀人事件》,高一(一)班林微夏,借阅角光田代《第八日的蝉》,借阅茨威格《昨日世界》……

    所有写有她笔迹的借书卡班盛都保存了下来。

    发夹是高中时,林微夏不想被人议论耳朵,留了齐腰长发挡住这一缺陷,也从来不扎,但她额头上的碎发多,晚自习做作业又碍事,所以她在抽屉里准备了一盒的小发夹。

    这个猫咪发夹,林微夏记得是她嫌油漆脱落,不好看了,在一次晚自习的时候随手扔到了后门的垃圾篓里。

    没想到班盛竟然捡了回来,保存至今。

    借书卡是班上大家一起办了个阅读角,林微夏每次借书都会留下自己的名字,但不主知道她借了多少本书写了多少张借书卡,他就全都偷偷留了下来。

    林微夏盯着这些物件思绪发怔,耳边响起下午遇到那个高一同学说的话,钟亮豪摸了一下头,说道:

    “害,你当时读完高一不是转学了吗?有一天,深高的班盛找了过来,给了我一些好处来打听你的事。”

    当时林微夏从被欺凌的初中考到十三中,原来的那所高中并不知道林微夏以前发生过的事,所以钟亮豪只把他知道高一跟林微夏同班,了解到的事全告诉了他。

    “他还问我你喜欢什么样的男生,我跟他说了,说你喜欢阳光的热烈的男生。”

    所以班盛一直暗恋的那个人是林微夏,他知道林微夏喜欢喝咸柠七,知道她家在哪,知道她不开心的时候通常都是憋着不说话的性格。

    因为知道林微夏喜欢大海,所以费尽心思带她去海边散心,表演了一场乐队演出。

    班盛一直觉得,既然林微夏喜欢阳光热烈的男生,那他就拼命藏住心底的那份黑暗,去参加篮球集体比赛,她想他去接力,他就跑步给她看。

    既然不是她喜欢的那类人,那他就努力变成她喜欢的那个样子——

    只是大学分开以后,他太累了也撑不下去,又将那个阴郁的,情绪被怪物反复吞噬的班盛一览无余地暴露在她面前。

    林微夏蹲在那里发怔,一滴又一滴的眼泪落在借书卡上。生日那天,她无意开玩笑说班盛从十岁就开始喜欢她。

    说完之后她并没有当回事,但原来是真的。

    所以班盛真的暗恋她有十一年之久。

    他从来没有忘记过她。

    林微夏哭得鼻尖发红,视线一片模糊,不远处传来一阵声响,是回到家的班盛。男人看见她哭一愣,快步走过来,走近才发现她看的是什么。

    挺拔的影子落下来,半蹲在她面前,抬手给小姑娘擦眼泪,故意开玩笑逗人,抬了一下眉骨:

    “啧,我还能不能有点了?”

    “你真的宇宙无敌超级笨!还天才!”林微夏抬起脸,抬手不停地打他的肩膀,胸前剧烈地起伏着,瓮声瓮气地说,“我说喜欢阳光热烈的男生,是骗人的——”

    高一的时候,林微夏很受欢迎,有很多男生追她,但她活得很沉,也根本没把心思放在恋爱这件事上。

    有一个男生说每晚跟在她后面,不厌其烦地说要送她回家,还强行对外说这是他女朋友。

    林微夏被追烦了,也很反感这种做法,对那个刘海长到看不清戴着一副眼镜的瘦弱男生说:“我直接一点,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对方不依不饶。

    林微夏被问得语气有些冷,随便想了个她当时喜欢的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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