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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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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鲁斯·韦恩化身为黑暗骑士在白昼下行走,以为自己的两副面孔分割巧妙。虽看似毫无瓜葛,但经不住自己的女儿是个开外挂的半神体。

    马甲在对方面前根本捂不住。虽然现在——他还不知道自己在还未正式见面地女儿面前,已经“裸体”了。

    哥谭的黑暗骑士到底是谁?

    这个迷题常年盘踞在哥谭市各大热搜排行顶点,热度久居不下。除了提姆以外,再没有一人勘破过——更何况,对方是个十四年来只在修道院中生活的小白羊。有了韦恩集团董事长事务繁忙这层理由,让布鲁斯更加有持无恐。

    但今天是普蕾莎丝正式入住韦恩庄园的第一天,布鲁斯还是希望能早些回去,以免让这个小女孩认为自己不被欢迎。

    “您回来了。”阿尔弗雷德一如既往地在门口迎接,不过这一回迎面劈来的不是问候,而是——

    “普蕾莎丝小姐睡了。”

    布鲁斯有些意外,旋即又释然。毕竟一下飞机就遇到了这种事,而普蕾莎丝只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

    布鲁斯:“嗯,她的确需要休息一下。”

    “是这样,哥谭市欢迎仪式总是那么别出心裁。”阿尔弗雷德一如既往地用英伦绅士的黑色幽默发表平价,并在自己的少爷露出无奈的目光前,不紧不慢地补充道:“要叫她起来么?”

    布鲁斯沉默了一下,“不。”他说。

    “让她继续睡吧。”

    阿尔弗雷德表示赞同:“我也是怎么想的。”

    大门缓缓关上。布鲁斯不知道自己无心的决定,在日后调查中,为普蕾莎丝的行动做出了怎么样便利的不在场证明。

    达米安回来了,而迪克并不在家中用餐。他们的楼上,在普蕾莎丝在沉睡的房间内,有着不知名的异动悄然发生。

    从她的身体中流淌下的金色斑粒,有如流沙般顺着床垫的轮廓朝着地毯流下。金色粒子越聚越多,逐渐堆砌成一个人形。随着普蕾莎丝一个翻身,“怦”的一下,光茧破碎了。一个身着改良版vestments(圣衣)的白发少女出现在了她的窗前。

    “现在这个点出去会不会太早了?”白发少女的声音冷冽,像暮与夜都凿不开的坚冰。

    ——这就是普蕾莎丝的工作造型,又酷又美的一七五白发妹妹!千万男人的梦中情人,全宇宙美女们得不到的梦!颜值水平高到披上一条破布条就能走时装秀,然后那破布条订单当场被卖爆的级别!

    以神力拟态的外形存在的普蕾莎丝,摸了摸自己的脸。老实话,她恨不得当场娶了自己。

    没想到吧——虽然是修女,但超时髦元素的魔法少女替身也是不能落下的!

    5a面板,打拳就母铁鸡。

    普蕾莎丝看了一眼自己躺在床上充当睡美人的本体,俯身轻轻为“她”掖了掖被角。

    “等时间完全到了就下去好了。”她望向如血一般的天幕,喃喃。

    *

    平日里嘲笑着被黑暗骑士压迫的罪犯的游灵们,今天每一只都戴上了痛苦面具。

    如果可以,它们愿意冲到便利店去为自己翻一翻今日的黄历。

    其原因是——

    “那个一头白毛的女的哪里来的!”

    “我草,头、我的头要裂开了!!!”

    “尼玛啊,哪条道上的啊?路子这么野??”

    朗朗乾坤,红天红日之下!一双肌体苍白却遒劲有利的手,越过飞舞的蝇虫在垃圾桶上,狠狠攥住了一个长相奇怪的恶灵。

    捏住头颅的五指缓缓收拢,轻松自在地像是在捏一团毛线球。这是在哥谭街边寻常不过的小巷,气氛热闹的像是在开地下搏击场。灵体的哀嚎声纵然此起彼伏,却无法被生人所听到。因此取而代之的是,这条小巷内阴风瑟瑟,有如游灵们脸颊上狂甩的眼泪。

    “哈喽,宝贝们?”站在巷内最深处的白发少女,轻佻地吹了声口哨。而在她身边一群大气也不敢出一下的游灵们,齐齐僵硬地把目光转向了少女手中还在惨叫的同伴。

    游灵众:“……”

    人渣吗?你知道你差点挤爆了这可怜虫的头吗,你就喊我宝贝?你觉得这合理吗??

    白发少女见没有人回应,她自找没趣地耸了耸肩,嘟着嘴抱怨道:“别这么紧张,我只是想问件事儿而已。”她说着,把手中的幽灵摁上垃圾盖拧巴几下,看的鬼头皮发麻。

    魔鬼吗!?你管这叫问路?你是不是反社会人格?蝙蝠侠为什么不来收了你?

    有人保护哥谭的人,为什么没有人保护哥谭的鬼?

    丧!尽!天!良!

    这位被幽灵们称作“魔鬼”的白毛女,就是普蕾莎丝。天幕最红艳之时,正是逢魔时刻。封存于人间的魍魉之匣被开启,鬼怪们伺机而动。大鬼害人,小鬼们做点恶作剧来维持生命。阿斯克和恩布拉在拜托她之后就走了,来无影去无踪。

    重担子下来,没留下任何书面资料,也没有问她同不同意。

    所以这年头的人类都这么嚣张了吗?人类始祖不也是人?狗男女嘚瑟什么,血统歧视不可取不懂?

    这样不负责任的行为,就导致了普蕾莎丝对哥谭市的情况一无所知。她刚才用神力感知过了,哥谭市的邪恶浓度简直和纽约市的神秘数值不分伯仲。这座城市的恶意已经过分到,随便扔个金鱼尸体三天,里头都能养出一只长着肌肉的怪怪鱼人恶魔了!

    所有游灵在听见这句问话时齐齐后飘了一步,留下一个小男孩长相的小鬼慢了一拍。他面对着少女那“崽种,直视我。”的目光,硬着头皮说:“什、什么……?”

    “不过先说好!我一个星期前才死的,对很多事一点也不清楚!”

    “无所谓啦。”普蕾莎丝甩了甩手,“你退下,换个资历老的上来。”

    小鬼得了令后忙不迭地退下,顺带一脚踹出了一个青年样的幽灵出来。

    青年幽灵恶狠狠地往回看了一眼,然后扭捏着对普蕾莎丝说:“您问、您问、”

    你们哥谭幽灵这么能屈能伸的吗?普蕾莎丝抽了抽嘴角,“名字。”

    “约翰。”三千个人里面通常有两千五的约翰,真是大众化。普蕾莎丝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个自称为“约翰”的青年幽灵,他眼球外突,眼下黑的都乌紫了,完全是个瘾君子。

    普蕾莎丝挑了挑眉,说:“你知道哥谭上一位驱魔人去哪儿了么?”

    约翰搓手的动作忽然停住了,他低着脑袋想了一会儿,然后摇晃着头确认地:“没有。”

    “至少在我的印象里,哥谭从来没有过驱魔人。”

    没有过驱魔人?

    普蕾莎丝用舌尖顶了顶腮肉,心想,这不可能。

    位于梵蒂冈的驱魔人总部,掌握主要职权的老古董们控制欲强到恨不得往垃圾桶里都塞一瓶圣水。他们讨厌邪魔有如看见即将爬向蛋糕的蚂蚁,反应又浮夸的必须要用足以毁灭一切的武器进行谋杀。

    老一辈的驱魔人歼除不洁的执念已然成病态,要知道、连家中有一丝污垢都要被抛弃整件物品,更别论整个城市都笼罩着「恶欲」的哥谭了。

    别告诉我那些家伙老花眼,给这地方糊了层马赛克。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连小雏鸟们都不会信!

    那么,由驱魔协会派遣至哥谭驻扎的驱魔人们都去哪儿了呢?是真正的她作为“第一人”,还是一些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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