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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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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

    宁晃说,自己第一次遇见程忻然,就是在驻唱的酒吧。

    那时候程忻然是音乐院校专业的学生,是酒吧老板的熟人,来的第一天,就跟宁晃完全是两个极端的样子。

    秀气,白净,带着稚气未脱的学生气,和科班出身的一点傲气。

    出来驻唱说是为了历练自己,曲库也都是些阳春白雪,人家连点了三四首烂大街的口水歌,他都不会唱。

    那酒吧本就不是什么有档次的地方,点歌的人当时就嘲讽他,说你什么都不会,出来唱个屁。

    程忻然脸都涨红了,说这些歌太俗。

    被人推搡了两把,眼看就要骂起来。

    宁晃正倚在后台边儿上抽烟,见两边推推搡搡、要吵起来了,只好把烟碾灭了,过去解围。

    说:“什么歌?我唱行么?”

    酒吧里的灯光恍惚闪烁。

    他穿得乌漆抹黑,头发被发胶黏得像是刺猬,越发显得一张脸俊俏漂亮,嘴唇红得柔软。

    那人见了他的脸,怔了一下,又故意挑衅:“唱可以,这小子说我点的歌俗,你有种,你得唱个不俗的给我听听。”

    宁晃说:“行。”

    “唱到你满意了算。”

    当天晚上,同一首歌,他眼睛都不眨,就改了五六个版本,还每一版都是好听的,酒吧那破麦克,唱出了原声的味儿的。

    唱得那群人喝酒的不喝了,打架得也不打了,就盯着他看。

    有人低声问,说这是哪儿来的,看着年纪不大。

    另一个说,这阵子在这片四处驻唱的,另一个酒吧我也见过,唱得挺好的。

    唱到第六版,那找茬的也钦佩他,甚至还拍了拍他的肩,说这小帅哥长得漂亮,人也厉害。

    宁晃仍是那副不逊的样子,点了点头,说:“那我下班了。”

    拎着吉他就出门去,背影瘦而修长,厚重的靴子踩在地上,咯吱咯吱响。

    程忻然三步并做两步,追着他屁股说:“你是叫宁晃么,你哪个学校毕业的。”

    宁晃说:“长海市第六中学三年十六班。”

    程忻然傻了眼。

    宁晃嗤笑一声,说:“多听点歌再出来驻唱吧,大学生。”

    程忻然追着他屁股说:“你改歌这么厉害,自己写过歌没有。”

    宁晃说,写过,没人听,一唱下面就骂街,说要听《老公老婆》,要听《流着眼泪在床边》。

    冷不防被轻轻拽住了衣服的一角。

    程忻然注视别人的时候,眼神很真诚,说:“那我能听听么?”

    宁晃抬了抬眉,终于拿正眼看他了,半天说:“行。”

    说这些的时候,宁晃忽然想起了什么,拧着眉毛看向陆忱,两只眼戒备谨慎:

    “陆忱,你不会这也吃醋吧?”

    “我明天不会接着吃土豆吧?”

    这个老流氓酸得很,连夏子竽都吃醋。

    陆忱轻轻笑了一声,说不会,你接着说。

    “也没什么了,之后他就经常来酒吧。”宁晃思索着,那些记忆的碎片,也一一捡起。

    大都是晦暗不清的酒吧后台和房间,交换着的曲谱和轮流响起的乐声,程忻然的眼睛亮闪闪,说以后有机会组个乐队吧。

    你做吉他手,我是键盘手,再招两个人。

    我们到处演出去。

    宁晃表面不是很感兴趣,眼睛却亮了,低头调试着吉他,说:“好。”

    心里却又忍不住打小算盘。

    那年头乐队也不赚钱。到处商演要路费,又要有场地排练,晚上排练还耽误驻唱赚钱的时间。

    他还要把钱寄回家一些,乐队只会让他生活越来越艰难。

    但是,都可以忍一忍。

    “程忻然……这人一看就是小少爷脾气,家境其实还不错,起码父母应该对他很好,被我骂了也不怎么生气。”

    “他一直说我写的歌好,但其实也只有他觉得好,我平时在酒吧连一首都唱不完,就有人嫌难听。”

    所以,也许是有几分感激,又也许是有几分嫉妒和羡慕。

    宁晃在贫瘠的日子里做着白日梦。

    “他那所学校,我读中学的时候,想都不敢想。”

    “有时候我看见他就想,凭什么有人生下来就什么都有啊,也太不公平了。”

    “不过……”

    “不过什么?”

    “现在已经不羡慕了。”宁晃轻声说。

    60

    录节目这事儿,一回生、二回熟。

    宁晃抓着自己刺猬似的头发,迷迷糊糊从楼上跑下来,跳进保姆车,却发现助理坐在前排。

    后排坐着的是陆忱。

    奶白色的高领毛衣、长外套、牛仔裤,还背了个旅行包,漂亮的眼睛越发晴朗温煦,忽闪忽闪得含着笑。

    脱了西装,就像是个男大学生。

    “你怎么在这儿?”宁晃一时语塞,他一早上没见到陆忱,还以为出去办事去了。

    “周末放假,”陆忱懒洋洋地倚在保姆车的抱枕上,“闲着也是闲着,出来陪你。”

    说着,拍了拍空座,笑着说:“坐,别客气。”

    宁晃嘀咕:“你这公司没倒闭,真是奇迹。”

    陆忱说,人也不能让资本异化的太彻底。

    偶尔还是要有点除了钱之外的追求。

    比如,小叔叔。

    节目的录像棚离市区有些远,走走停停的,临近晚秋,窗外微凉,车里开了空调,便越发催人昏然欲睡。

    宁晃迷迷糊糊有些犯困,跟陆忱挨得很近,嗅到了隐约一点的柑橘香。

    似乎是从那件奶白色高领的毛衣上沁出来的。

    这毛衣大约只有陆老板会乐意穿,娇贵不说、还容易弄脏,又只能送去干洗。

    但的确很适合陆忱,他皮肤白,人也修长,领口宽松,便有种毛茸茸的温暖感,显得颈项修长,格外的俊美温煦。

    宁晃嘀咕,说:“陆老板,你喷了香水吗?”

    陆忱说:“是家用熏香。”

    “到处都是一个香调?”

    陆忱说:“会有一种归属感。”

    比如小叔叔身上无声无息沁染的气息,就慢慢在与他同质。

    宁晃想了想,说:“领地意识?

    陆忱点了点头:“对。”

    宁晃打了个呵欠:“我在我家楼下看过,小狗撒尿才这样呢。”

    陆忱忍着笑说:“小叔叔,香是你选的。”

    ……

    那么问题来了。

    这算谁是撒尿小狗?

    叛逆期小叔叔给了他一肘子。

    陆忱笑,那笑时胸腔的震颤,又染到了宁晃的耳旁,无端端觉得,这笑声也柔和而清爽。

    “因为你说适合我。”陆忱说。

    宁晃这次倒说了实话,嘀咕了一声,说:“是挺适合你的。”

    领带他可以选。

    熏香也可以。

    忍不住就往外延伸。

    那他要是说很喜欢陆忱这件白毛衣,是不是也能经常穿给他看。又想,陆忱肌肉练得很好,被毛衣一盖,却整个人都软绒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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