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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 2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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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工匠家住县城,自己有辆骡车,每日来往平山村也算方便,平日里家里要吃的肉菜,方氏多半也托他一并从县城带来。

    除他自己外,一同来沈家做工的,也就是两个十五六岁的徒弟,余下的人都由沈族长家出了,加上沈惊秋,十个人选了最近的黄道吉日开了工。

    沈惊春家这么大动静,不少村民都跑来围观,看到一车一车拉过来的青砖,那是羡慕又嫉妒,酸话说了一箩筐,反倒是先前与沈惊春发生过不愉快的几个妇人缩着脑袋像个鹌鹑一样。

    原先这几个妇人对沈惊春的话还有点怀疑,现在是完全信了,如果不是侯府给银子,就凭方氏孤儿寡母的,怎么可能起这么大的房子。

    沈惊春不知道一个房子就让人想到了这么多,房子开始建,家里就一直闹哄哄的没个安静日子,好几日她刨木头的时候都被忽然的动静吓到了,差点刮到自己的手,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索性就将手里的活放下,开始往地里跑。

    玉米已经开始抽穗了,那就离能吃也不远了,要不是季节的问题,沈惊春是肯定不会铤而走险种玉米的,别看现在这五亩地的玉米种出来能卖个好价钱,可来年跟别人一起种,人家的玉米没有木系异能滋养生长缓慢,就会发现问题了。

    种玉米的时候,手里没啥钱,她是硬着头皮去种的,现在手里有钱了,又不忍心这五亩玉米坏掉,只能破罐子破摔,先将这一茬玉米种好再说,等到了来年,村里人发现两茬玉米收获时间相差那么多,她就一问三不知好了,反正是外来物种,咱也不知道呀!

    原本往玉米地跑,一是为了躲清静,二是现在天越来越冷,玉米对异能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可连着跑了几天,沈惊春就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

    照理说她家这五亩地的位置很偏,应该很少会有人过来才对,可连着几天,沈惊春都发现有人在附近晃荡,而且一旦她靠近,那晃荡的人就跑没影了。

    这明显是做贼心虚啊!

    五亩地的占地面积已经不少了,这五块地又都连在一起,玉米长高了从这头根本瞧不见那头,沈惊春围着地转了一圈,就见靠山那边被人薅走了不少还没成熟的玉米棒子,连带着玉米杆都被弄倒了几根。

    这是遭贼了?

    沈惊春简直不敢相信,居然有人会对这么小的玉米下手,可转念一想,别人都没吃过这个,根本不知道玉米什么时候能吃。

    她想了想,脚下生风麻溜的回了家。

    沈志清见她像阵小旋风一样跑了回来,还当是出了什么事,忙问道:“咋了妹子?”

    沈家其他几位叔伯兄弟一听沈志清问,也都关切的朝她看去。

    沈惊春心头微暖,也没瞒着他们:“我家那玉米地遭贼啦。”

    “啥?贼?哪个丧了良心的啊?”

    建了几天房子,偶尔听沈惊春提起,众人也对那五亩地有了了解,知道这玉米起码还要二十天才能吃,这么个稀罕物,等成熟之后,每一支都是钱,现在就去偷,可不就是霍霍钱?

    “不知道,我这几天就瞧着不对,原本还想着可能是有人从那一块上山,可连着几天下来,总觉得不对,绕着转了一圈才发现玉米被霍霍了不少。”

    这玉米最初定价可是十五文一支的,就沈惊春看见的那一块就起码被薅走了百来只,这怎么算都是一两多银子。

    方氏正在院子里摘菜准备烧午饭来着,听到玉米被霍霍了,也心疼的不行。

    “这样下去不行啊,还是得找人去那边看着,别玉米还没长好就没人霍霍光了。”

    沈惊春点点头,现下农忙过了,村里很多年轻都想着外出务工挣点过年费,如果找人去看地的话应该很好早,但关键是,这不是有人就好了。

    如果不是自己人,难保找来的人不会监守自盗。

    家里他哥算一个,可以领着人去看玉米地,可她哥也不是机器人,不可能二十四小时连轴转,必须还得找一个人跟他换班才行。

    沈惊春扫了一圈,视线就落在沈志清身上。

    沈族长一共生了三个儿子没有闺女,而这三个儿子又分别生了儿子,依旧没有闺女。

    原本徐长宁还在沈家的时候,因为沈老太太不喜欢沈族长一家,与他们走的不近,可自从方氏带着儿女搬出来,两家走动近了,沈惊春就与几个堂兄有了来往,尤其是年纪相近的沈志清。

    这位堂兄别看平时大大咧咧的,可为人特别靠谱。

    “四哥你来一下,我有事找你。”

    听沈惊春喊自己,沈志清忙放下手里的活跑了过来:“咋了妹子,有啥事跟哥说!”

    “也没啥事,我就是想着四哥你一向可靠,所以想问问你愿不愿意去看玉米地。”

    沈志清松了口气:“嗨,我还当什么事呢!咱兄妹俩的关系,这不就是一句话的事吗?你就说想怎么看?”

    沈惊春抿嘴笑了笑:“你进屋来,我们坐着说。”

    兄妹两个进了屋,跟正在看书的陈淮打了个招呼就各自坐下:“咱自家人我也不跟你客气,当然你也别跟我客气,我是打算早晚都派人去看地的,四哥你如果愿意的话,我可以出五十文一天,还包一顿饭。”

    沈志清一听就乐了,一天五十文一个月就是一千五百文,他爷爷是个想得开的,知道儿子们都住在一起难免会起龃龉,所以早早就分家不分产了,儿孙们自己挣多少,都是他们自己的,但是家里的田地在他们老两口死之前是不分的,这样一来,兄弟间就少了很多矛盾。

    建房子也不过才一天三十文而已,去看地是无聊些,可架不住钱多啊,沈志清当即就道:“那哥哥我可就不跟你客气了。”

    “亲兄弟明算账,不客气是对的。”沈惊春笑道:“那五亩地毕竟位置有点慌,所以我想着还得另外再找两个人,但这两个人就是三十文一天了,当然也是包饭的,我不认识啥人,还得四哥帮我找两个可靠的才行。”

    沈志清性格活泼,在村里有不少好兄弟,别说找两个人,就是找十个人才都不是问题,出去没一会就带着两个年纪跟他差不多的小伙子回来了。

    沈惊春定睛一瞧,其中一个可不就是沈志清来看菊花的那天,问她有没有说人家的那个么?

    陈睿不愧是沈志清的好兄弟,见沈惊春看他,非但没有什么不好意思,还笑嘻嘻的上前朝她道:“嫂子好啊。”

    沈惊春满脸的笑容一下僵住。

    又听陈睿跟陈淮打招呼:“哥你今天不抄书啊。”

    两人年纪也就差两岁,陈淮小时候刚回平山村那会,男孩子都爱跟他玩,陈睿尤甚,每天跟他屁股后面,就像个小尾巴一样。

    后来陈莹没了,陈淮就很少出现在人前了,只有陈睿还时不时的上门去看他。

    陈淮嗯了一声,一向清冷的脸上,罕见的有了一丝笑意。

    以前虽然两人关系也不错,但陈淮对他说话可不是这样的表情,陈睿闻琴音而知雅意,立刻就道:“那你看书吧,我跟嫂子说话。”

    果然,话音刚落,他哥就又笑了一下。

    沈惊春暗戳戳的瞪了几眼陈淮,才轻咳两声:“我四哥给你们说了吧?我找你们来是去看玉米地的,白天两个人,晚上两个人轮着来,三十文一天,包一顿饭,先暂定十天轮换一次吧,没问题的话明天就开始正式上工了,你们商量看看谁看白天谁看晚上。”

    陈睿对这个无所谓,另一个沉默寡言的少年只说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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