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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第26章 我需要你为我杀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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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的仆役,阿簟胆子也大,笑着问:“郎君喜欢慕娘子直说便是,我就不信凭我们郎君这个条件,慕娘子她不心动!”

    王羡自己也觉得好笑了,笑骂说:“说什么胡话。”

    又突然想起什么,问,“我那镜子呢?”

    取了镜子来,王羡凝神揽镜自照。

    镜中的男人乌发薄唇,修眉挺鼻,端丽如玉。

    王羡知晓自己生得好,美人是生来便知自己美的。可看着看着,他眉头就忍不住轻轻蹙了起来。

    镜子里那根白发,到底是什么时候长的?

    他怎么不记得了?

    还有眼角那淡淡的细纹,是何时染上了这般多的风霜?

    阿簟正憋笑。王羡忽然怅然地搁下了铜镜。

    他当真是老了。

    美人对于自己身上的变化,对岁月的流逝同样也是很敏感的。

    阿簟纳闷他突然的怅然:“郎君?”

    王羡:“我没事。”只是原本火热的一颗心,像是被人骤然泼了一盆冷水。

    是啊,他年纪都这般大了。

    想到这里,王羡又不住莞尔,想笑。笑自己刚刚那没话找话的模样。年纪都这么大了,还学什么毛头小子的作派呢?

    他并不否认自己对慕朝游是有些淡淡的,模糊的好感的。只是他从未想过将这好感发展下去。所以哪怕对慕朝游有好感,他也未曾着意打听过她的消息。

    他年纪不小了,早已过了执着情情爱爱的时候,就这样坐着说说话,内心便已然十分平和和富足。

    话是这么说的,但一路上,撩起车帘,看那人来人往,看秦淮河上的落日熔金,见道旁清翠的橘树,见远处的敬爱寺塔顶。晚风拂过人面,还是忍不住扬起唇角。

    平日里所见怪不怪的景致,今日再看却处处新奇,令人不自觉就要笑。

    大抵是心情好了,看什么唇上都要带三分笑意。

    王羡果如他临别所言,没过几日,又再次光临了魏家的酒肆。

    酒肆生意重回正轨,慕朝游每天忙得脚不点地,很少能竭心去招待他。

    但王羡能自得其乐。

    每日晌午来,点上一两样酒菜,和身边的酒客说说笑笑,一坐就是一下午。

    男子眉眼弯弯的像亭亭的星月,唇角含笑,乌发闲散地半拢着,支着腿,青袍逶迤在地上。

    王羡喝得不多,和刘俭等人比起来可算十分克制,只唇瓣略沾点酒水。

    每当慕朝游百忙之中抽空见他怡然自得的模样,实在很难不感到嫉妒。

    王羡曾对她承认过,他是白身,无官无职。

    每天就是躺在家里睡大觉,驾车去城郊游玩,要么就是去拜访自己那几位身居高位的好朋友,和他们闲来执麈论道。

    王羡来得频繁了,这些时日刘俭又不见了踪迹。

    刘俭是个浪荡的性格,新鲜感来去如风,神龙不见神尾的,慕朝游也不担心奇怪。

    不同左右说话的时候,王羡大部分时间都在看她。

    他其实不喜欢高枕于家中酣眠。

    妻子去得早,儿子王道容不着家。每日王羡起身,往往要坐着出一会儿神,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待在家里吧,家里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王羡偶尔会去妾室张悬月那儿坐一会儿,听她谈会儿琴。

    然后便是看看书,写写字。

    一抬头,日头还老高呢,白日太长,光阴实在难消磨。

    他就叫上阿簟,驾车去见老朋友周泰几人,他们平日里去官署打个卡,在家里也闲得长毛。

    几个人坐在一起说说话,勉勉强强到日暮了,这才又回到家中。

    阿簟点上一盏孤灯,孤零零地枕着孤影睡了。

    偶尔,也不是没有怅惘不知前路的恍惚感,但这是人人都有的,年纪大了,就是在等死,没必要去探寻这些有的没的。

    不去想,很快也就打发掉了。

    王羡很喜欢看慕朝游忙活,他不爱喝酒,就叫上一碗热腾腾的水引,看她抱着酒坛子忙得团团转。

    风吹动旌旗,春风熏得人陶陶然,酒香熏得行人熏熏然。

    热气腾腾的饭菜飘着白烟,酒肆里的酒客们在高声说笑,嘈杂的说话声在烟气中飘得很高。

    她穿行在人群里,忙得足不沾地,额头鼻尖盈着细密的汗珠,却不慌乱,忙得富有条理,像这一曲乐章中最和谐的音符,看得王羡觉得心里很踏实。

    年轻,可爱,活力。

    王羡仅仅只是看着,便觉得自己也变得年轻了,好像明天还有盼头呢,每一天都还有盼头呢。

    老子一连几日都不着家,就连王道容这个薄情的儿子都觉察到了蹊跷。

    王道容平日里不太着家,但并不是全不回。

    否则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南国人虽然放浪,还是在靠着举孝廉做官。就算演戏,王道容也得旬日去王羡那边问个安磕个头。

    刚踏进王家的宅院,小僮阿笤就迎了上来,“郎君来得不巧,郎主才出门。”

    王道容不关心王羡去了哪里,或许又是驾着车和他那几个名士朋友游山玩水。

    但他近日出门的频率实在有点儿高了。

    王道容不禁拧起了眉头:“又出门了?”

    因着这些时日大将军动向不定,他过来这里也比往日频繁了点儿。几乎回回过来,回回都要吃上闭门羹。

    王道容微有些倦怠,他这个爹一向不着调。他这个做儿子的也懒得去做老子的主。

    再说他今日也不是冲王羡来的。

    总归是自己的家,王道容入了府,看了会儿书,又练了会儿字,撂下书又小睡了一会儿。

    他和王羡基本上日日都是重复着这样枯燥乏味的生活。

    这一觉睡得很沉,醒来之后,王道容沐浴更衣,端坐在蒲团上入了一会儿定。

    然后便叫来了他此行的目的—他留在府上的心腹彭仆元。

    一个年约三十少许的男人走了进来,他生得高大,留着一团乱糟糟的络腮胡,眼神很凶恶。

    彭仆元是卢水胡,性格残暴,头脑简单,虐杀过不少人,本来是要处以死刑,为他所救,在很早之前就替他做事。

    叫来他之后,王道容安静了一会儿。这个暴虐的卢水胡竟也不敢多问。

    王道容杀过人。

    杀过鬼物,杀过胡人。

    他幼时也杀过人,那是很久以前了。

    剑杀为祸一方的胡匪,并不是什么见不得光的事,还要被赞一声勇猛英武。与背地里暗行诡计,残害无辜终归不同。

    真的要杀慕朝游的时候,即便是他也不能当场立下决心。

    这倒不是出自于什么不忍的负罪感。他幼时也杀过无辜,但那是很久以前了。

    他幼时恣睢残忍,天性为恶,起先觉得王羡养的鸟吵闹,吵得他不得安宁,读不进去书,就站起身将那只聒噪的鹦鹉放归了田野。

    王羡派来照顾他的随从曾经劝阻过他,说这鸟被人饲养得年岁久了,放它归林是害它性命。

    王道容不为所动,仍一意孤行。

    再后来是那只抓伤了他的狸奴,在刘俭问他讨要之后,他本想一剑刺死了这狸奴,回刘俭说它病死了。

    恶意是一点点膨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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