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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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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蔓之前试镜的那个电视剧,是由一本名为《乱世芳华》的小说改编而成。

    小说算得上是畅销书,在网上也有一些粉丝,虽然不多,可也自带了一些热度。

    林莞发图的时候,带上了小说的名字,很快就被眼尖的粉丝给刷到了。

    那是一张明暗色调交织的图。

    身着黑衣的女子,警觉的贴在墙后,正观察着远处的黑色车辆。

    她带着一顶帽子,遮住眉目,只露出一个冰洁的侧脸,在料峭黑夜里,有种点雪一般的美丽。

    在她的视角盲区里,一截枪口露出窗户,对着的正是她的方向。

    这一切都是偏暗的色调,夜幕将整条街包围,浓重的压抑着整张画,让人几乎喘不过气来。

    也不止都是暗的,百乐门的璀璨灯光从窗户的缝隙里露出来,打在墙上巨大的海报上,让本就光鲜的海报越发熠熠生辉。

    海报上,穿着旗袍的女子,头戴纱面,红唇微扬,抬眸间便掠走了整个外滩的风情。

    其实这幅画,画面构思很普遍,取材也是无数人用过的。

    但是人物线条、光影的变化却是独一无二的,让人看到它的瞬间,就会被它牢牢的抓住视线。

    【好牛的光影,这又是哪位大大的小号??快让我亲亲,画的真好。】

    【好像是乱世芳华里的柳璇吧,画的真好,好美好美,咦,怎么还打着苏蔓的tag,苏蔓是谁?】

    【是个演员,大大画的角色的脸,好像是跟苏蔓挺像的哎,听说电视剧要拍了,是苏蔓演的这个角色吗?】

    因为画的确实惊艳,一开始,这张图只是在乱世芳华的书粉圈内流传,后来逐渐传到圈外,一夜的时间,就有了上万的转发。

    苏蔓的名字,也出现在了书粉的视线里。

    有好奇的书粉搜了一下苏蔓的名字,意外的发现,苏蔓的气质和容貌好像真的能够驾驭住柳璇这个角色。

    于是,便有书粉去电视剧的官方微博下提议,让剧组考虑用苏蔓这个演员去演柳璇。

    可演员阵容已经定下,粉丝现在建议也不能扭转全局,剧组官方并没有搭理大家的提议。

    粉丝只能作罢,转头期待林莞能够画出更多漂亮的图。

    于是,林莞早上起床,便看到自己的社交账号涨了5万粉丝。

    她美滋滋的发了一条感谢的视频,然后便起床上班。

    住得近就是有住得近的好处,林莞悠哉悠哉的起床,吃完早餐后,步行十分钟左右就到了杂志社。

    这个杂志社,是某个业界前列的出版集团的分部,人不多,也就三十多个人。

    大概是因为背靠大公司,杂志社虽小,还是占据着金融大厦内整整一层。

    杂志社的人早就听人事说过,今天要来一个大美女,于是,还没到上班时间,大家就三三两两的聚集在大门口,等着新人到来。

    所以,林莞一进门,就赢得了惊呼一片。

    她属于是很有灵气的那一类长相,精致的五官,大大的眼睛,仿佛春风拂过碧蓝的湖水。

    她又喜欢笑,眉眼弯弯,看着就让人心生好感。

    在这个全新的工作地点,林莞不是傅霖的挂件,不是众人议论的关系户。

    她是清大毕业的高材生,是画技精湛的画手,还是长得漂亮性格又好的那一类,同事们对她都满怀善意。

    仅仅一天的时间,林莞就跟同事们熟悉起来。

    她前世就是从事的这个行业,现在又回到这个行业,虽然是第一天上班,对于各项工作却都得心应手。

    总体而言,林莞对新工作非常满意。

    完成了一天的工作,林莞回到家,刚好管家也把小团子送了过来。

    昨天晚上的画还没填完,小团子吃完饭,便乖乖的靠在林莞身边填图。

    林莞给苏蔓画的画已经完成,今晚她本来没想画画,可看着小团子乖乖巧巧坐在那里憨态可掬的样子,林莞就来了灵感。

    两人一边说着话,一边画着画,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很快到了八点半,林莞有点口渴,起身准备倒杯水,然而扫过手机,却发现,一个小时前,傅斯礼给她发了条微信。

    “我今晚有应酬,没法接我弟弟,我会让管家去,劳烦林小姐帮忙安慰一下傅瑜。”

    劳烦不了一点啊,傅斯礼要是不来,她不就要凉凉了吗?

    林莞转过头看向小团子,“宝贝,可以帮姐姐一个小忙吗?”

    “好的。”小团子一口答应。

    于是,一分钟后,小团子拨通了傅斯礼助理的电话,“秦叔叔,你知道哥哥今晚在哪里吃饭吗?”

    秦觅当然不会随意透露老板的行踪,“小少爷,怎么突然问起这个啦?”

    “秦叔叔,你告诉我嘛,我就是想要关心一下哥哥。”

    小团子年纪小,就算告诉他了,他也不可能一个人跑来找傅斯礼。

    于是,秦觅犹豫了下,还是跟小团子说了一个商务会所的名字。

    “林姐姐,秦叔叔说哥哥在听雨轩。”

    挂了电话,小团子第一时间就把打听来的消息告诉了林莞。

    “好的宝贝。”

    林莞在地图上搜了一下,从她这里到听雨轩大概十分钟车程。

    每次管家都会提前半个小时过来,在楼下等着接小团子。

    所以林莞跟小团子商量了一下,让他提前回去,自己则去听雨轩找傅斯礼。

    小团子对此没有异议,他眼眸弯弯,“林姐姐,你是不是要去找我哥哥呀?”

    林莞点点头,“是的。”

    小团子看起来似乎更开心了,他脸上酒窝浮现,“你要是能跟我们住在一起,就可以每天都看到哥哥了呀。”

    “以后再说吧。”

    现在时间紧迫,林莞随意回了一句,便抱着小团子下了楼。

    可小团子靠在林莞肩头,心里想的却是,林莞没有拒绝他的提议,那就说明,林莞也是愿意的。

    他也愿意,林姐姐也愿意,只有哥哥不愿意了。

    小团子眨眨眼睛,怎么才能让哥哥也愿意呢?

    还没等他想到办法,林莞就已经把他塞进了车里,然后匆匆离去。

    林莞花了十分钟时间到了听雨轩,这是一个建在闹市区却十分幽静雅致的小院。

    初夏天热,为了将院中的荷塘月色都纳入在客人的观赏角度里,包厢的木窗都是开着的。

    因而,林莞一进院门,远远的就看到了傅斯礼。

    其实只是一个背影,但傅斯礼即使是背影,也比别人优越太多,不由自主的吸引着别人的视线。

    她看了一眼时间,离九点只剩下十分钟了,对于该不该联系傅斯礼,林莞却陷入了犹豫。

    她算是个边界感比较强的人,如果不是因为要活命,她不可能冒然跑到这里来找傅斯礼。

    更不用说,还要在傅斯礼谈工作的时候去打扰她。

    林莞想了会儿,最终还是决定,先在走廊里等着,要是傅斯礼一直不出来,万不得已的时候她再给傅斯礼发消息让他出来。

    听雨轩作为高端的商务会所,对于进入的人员都有严格的限制。

    刚才在外面,林莞是说明自己是傅斯礼的朋友,再加上她那张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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