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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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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自收到伊多墨纽斯派人送来的银块后,姜流云就开始忙碌了起来。

    伊多墨纽斯要求的是两顶银冠,一顶蛇冠,一顶鹰冠,用料必须要足,极尽精致华美。

    苗人擅驱虫养蛊,被汉人视为邪道,且风俗向来与中原迥异,自古以来少与外人有来往,因而苗寨内的苗人一直以来皆过着自给自足的日子。

    苗人无论男女皆喜好华美繁复的银饰,每一个苗家男子,或多或少都会一些制银的手艺,以便取悦喜欢的姑娘和未来的妻子。

    姜流云父母早逝,自小和年长自己三岁的阿姐一起长大,阿姐虽然聪明能干,双手却不甚灵巧,使毒驭蛊信手拈来,绣花雕银一类的精细活却是做得一塌糊涂。

    因而姐弟俩从小到大所佩戴的银饰,大多是姜流云亲手打的。

    阿姐长大后嫁了人,所嫁的郎君却是个不会制银的汉人男子。

    姐夫能耍得一手好刀法,却是连打个簪子都能打成飞镖模样,惹得邻里的族人笑话不停,不得已,姜流云只好继续为家里人制银的活计。

    后来……姜流云带着儿子离开苗□□自生活,父子二人江湖漂泊,却也没有短了平日的穿戴,姜思钰从小到大身上所佩戴的大大小小的银首饰,但凡是平常苗家孩子有的,姜流云都会一个不漏的亲手给儿子备上。

    然而这活虽然是做惯了的,却也不是一两日就能完成的,且伊多墨纽斯所送过来的银块未经铸炼杂质颇多,打眼看去灰扑扑的,必须再经过几次处理才能使用,这不得不让姜流云又忙碌了起来。

    姜思钰从小看着阿爹做这些,耳濡目染之下也学会不少。

    知晓阿爹如此急赶是为了早日进入神庙学习,便也沉默着主动接过了一些雕琢的活计。

    姜流云见他做得有模有样,想着儿子如今也合该是学习这些的年纪,便也就放任了。

    近十来天后,父子二人收拾好东西进了城。

    城门的守卫认出了这对异族父子,很快通知了伊多墨纽斯。

    伊多墨纽斯打开亚麻布的包裹匆匆看了一眼,神情带上了几分惊艳的满意。

    他笑着看向姜思钰,“孩子,我相信你父亲是这克里特岛上最好的手艺人了。”

    没等姜思钰答话,他又转向姜流云,“走吧,我已经和伊劳斯打过招呼,我们随时都可以过去弗洛瑞斯的神庙。”

    姜流云点点头,一手提着包袱一手牵着儿子跟在他后面。

    等进了神庙见到了大祭司,身穿红衣的大祭司一眼就认出了这一对不久前来参拜却没有留下祭礼的父子。

    大祭司脸上的笑容淡了些,却还是开口让手下的祭司带他们到后面的房间安置。

    神庙内提供免费的食宿,第二日一早和神庙的祭司们在饭厅里吃过早餐,姜流云便主动带着儿子和神庙内的祭司们做些杂活,等到下午时分,众人便一起跟着大祭司学习草药知识。

    面对信众时脸上无时无刻不带着笑容的大祭司在教授时显得有些严肃,几个被抽查却回答不上所教授的药物知识的小祭司都当场受了打手板的处罚。

    姜流云拿出随身携带的亚麻布和沾了黑颜料的细木棍,趁机将提及的几个药理知识记了下来。

    大祭司虽然看不懂他所使用的文字,也打心底不喜欢他之前对弗洛瑞斯的慢待,但看到他这样好学的态度,神情不由微微温和了些。

    父子二人很轻易便适应了在神庙内的生活。

    神庙内的人际关系十分简单,一起学习的小祭司们大都是热情好学的少年,对这对话不多却做事利索的父子二人颇为喜欢,而神庙内地位最高的大祭司是个不爱揽权又乐于教授的老人,只要不触及他所信仰的神明,这位红衣大祭司脸上就没有不挂着笑容的时候。

    在神庙中待了三个多月,依着神庙内的便利,姜流云很快就找到了暂时代替的药草为儿子炼了新药,倒也短暂的放下了一个心病。

    “阿依!阿依!”

    姜思钰听到声音,放下手中分拣的药草,抬头看了一眼,门外的弗拉尔正双手扒着门口,悄声低唤他的名字。

    但声音再低有什么用,阿爹一定听到了。

    姜思钰转头看了一眼桌边正认真做笔记的阿爹。

    姜流云头也不抬,淡淡道:“去玩吧,注意安全,早些回来。”

    对姜流云而言儿子能交到朋友挺好,那个叫弗拉尔的少年天真单纯没有坏心,阿钰处事也有分寸,倒不怕他们在一起能出什么事。

    姜思钰点点头,安静的出了门。

    一出房门,弗拉尔二话不说就拉着他一路小跑,直到离开神庙出了城门,来到了一处小树林。

    姜思钰还没搞明白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就见他从身后的树丛里一阵摸索,直接提出了一只肥壮的灰兔子。

    姜思钰偏头不解,“这是做什么?”

    “当然是吃啊!”弗拉尔兴冲冲道:“我今天一早出门采药,好不容易抓到的,我们把它烤了吧!”

    看了眼那兔子满身的肥肉,姜思钰悄悄咽了咽口水,摇摇头,“伊劳斯大祭司不是说过禁止我们吃兔子吗?”

    “那是因为伊劳斯大祭司认为兔子是弗洛瑞斯的圣物象征,所以才不让我们吃兔子,可是兔子这么好吃,它长得这么多肉又这么美味,不吃可就太可惜了。再说了,我听我祖父说过,在大灾难后的时期,弗洛瑞斯和人类生活在一起的时候也吃过兔子,伊劳斯大祭司就是太古板了。”

    弗拉尔连绵不绝的说了一大堆,其目的很明确——吃兔子,“再说了,你看,它已经被我弄死了,如果不吃了它,那它的死亡岂不是更加没有意义了吗?”

    姜思钰认为他说得很有道理。

    ——于是两人一起将这只肥美的兔子给烤了。

    烤好的兔子滋滋往外冒油,淋上了甜甜的蜂蜜和酸甜的果汁,空气中登时弥漫开了一股诱人的烤肉香。

    等肉烤好,弗拉尔撕下一只兔腿递给自己的朋友。

    姜思钰小心接过,用手帕包起来放到一边。

    弗拉尔不解,“你不吃吗?”

    “我留给父亲吃。”

    弗拉尔喜欢朋友对父亲的尊崇和爱戴,立刻又给他撕下一只兔腿,道:“那剩下的我们一起吃了吧。”

    姜思钰稍一沉思,为防留下味道被人发现,便摘下一只手套,接过烤兔腿认真的吃了起来。

    两个还未成人的男孩,很快就将一只兔子吃了个精光。

    抹了抹沾油的嘴唇,姜思钰正打算挖个坑将剩下的兔骨头埋了遮掩痕迹,耳间忽然捕捉到一丝细微的动静,登时戒备的站了起来。

    弗拉尔困惑的抬头看他,“怎么了?”

    姜思钰还没回答,树林里就传来了一阵声响。

    几个男人从茂密的树丛中冒出,高大的身形挡住穿过树枝洒落的少许斑驳阳光,带着极强的压迫感。

    弗拉尔一惊,心下有些畏惧,却仍勇敢的挡在比自己年幼好几岁的姜思钰面前,强自镇定道:“你们不是克里特岛上的人!你们想做什么?”

    姜思钰站在他身后,仰头看着这几个身材强壮身上都或多或少都带着武器的陌生男人,垂下的指尖动了动。

    一只暗紫色接近发黑的蝎子悄无声息从蓝色的袖口滑出半个身子,长长的蝎尾伸到前方轻轻摇晃,尾部闪烁着诡谲的寒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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